今年以来,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、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,一把手工程,常抓不懈,警钟长鸣,在区人大的监督下,在市民政局和区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,认真开展各项工作,至今未发生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。
一、领导重视,健全组织
民政局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领导任组长,由一名副局长担任分管领导,成员由办公室主任、婚姻登记、收养登记人员及下属企业负责人组成。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。由于建立健全了有关组织,从而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突出重点,明确责任
按照瑶海区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,制定了民政局2007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措施和奖惩办法,并及时与下属企业民政大厦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,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。切实将计生综治管理纳入本单位工作中,同布置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、同奖惩。
1、把好婚姻登记源头关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是民政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工作,是计划生育的第一关,是制止早婚、早育、控制人口增长的入口处。工作中,我们严格按照《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实施婚姻登记。首先做到对具体负责登记的人员强化计生管理意识,注重学习计生相关政策,遇到问题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,确保符合条件办证。其次做好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和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的宣传,大力提倡晚婚晚育。再次是定期检查婚姻登记工作,特别是基层登记处。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早婚、近亲结婚等违法婚姻,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不予登记。对采取不当手段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惩处。同时配合区计生部门做好婚姻登记人员信息调查。在办证过程中随同填写当事人婚姻信息登记表,主要了解女方基本情况及婚姻情况,为把好计生第一关做好基础性工作。2007年办理婚姻登记5000对,合格率达100%,婚姻信息登记为区计划生育提供服务。
2、做好收养登记时的把关工作。严格按照《收养法》、《收养登记办法》办理收养登记工作。特别是对领养社会弃婴的,做到严格审查。要求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身份证明,收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居(村)委会、街道出具的无子女的证明及收养当事人单位证明,确保依法收养不出现计划外生育。今年我局共办理收养登记21例,未出现违法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