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人:瑶海区商务局业务科科长贾良柱
解读时间:2020年12月31日
解读政策:《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合商跨境〔2019〕60号)
为推动中国(合肥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,进一步优化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功能布局,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加快发展,2019年4月28日,合肥市商务局印发《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合商跨境〔2019〕60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和管理办法》)。《认定和管理办法》从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标准、申报主体、认定程序、认定有效期和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规定。《认定和管理办法》共有十一条条款,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:
第一条至第三条,明确了开展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的目的,对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内涵进行了界定,并明确了在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中,市商务局和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。
第四条,明确了申请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应具备的条件,包括园区规划、园区基础设施、园区集聚效果、园区服务政策、园区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内容;同时,明确了中国(合肥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首批“一核三区”线下园区,自动认定为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。
第五条至第六条,明确了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主体和认定程序,认定程序主要包括:主体申报、县(市)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、市商务局审核认定等程序。
第七条,明确了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符合相关条件,可予以相应支持。
第八条至第九条,明确了合肥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有效期及相关工作要求。
第十条至第十一条,明确《认定和管理办法》实施期间需要调整或依法修订的条件、《认定和管理办法》有效期等内容。